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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黑暗部落點一盞燈:區域小型發電廠的實踐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文/林冠吟 再生能源專案   攝影/吳仁邦

2015.5.7

 

花蓮縣秀林鄉富世村境內有兩個遺世獨立的部落,位於太魯閣國家公園境內約1000多公尺高的山上,族語名叫Hanukuady與Skadang,是太魯閣族中的兩個部落,中文名為「大禮部落」及「大同部落」,合稱「同禮部落」,舊稱砂卡礑。

 

過去七十年來,這裡的族人過著沒有電力的生活,因而也被稱為黑暗部落。日落後,只能依靠燭光和頭燈來煮飯、洗澡,後期雖有發電機的使用,但發電機也帶來噪音汙染,而且在2014年4月流籠斷掉後,族人必須自山下走六至七個小時的路程,用人工把汽油背運上山。

 

『我們一出生就有電,很難想像當今台灣,竟然還有人生活在沒有電的地方。』參與計畫的技術志工高泉大哥說

 

經由環境法律人協會的引薦與合作,台南社大開始了『為黑暗部落點一盞燈』的計畫,第一階段以大同部落為範圍,在四月底上山安裝太陽光電系統,已經為16戶提供照明。台南社大綠能講師林元笠表示,在電瓶充滿電的情況下,一組系統可提供4顆LED燈共20小時的照明時數。

 

 

「這次的點燈計畫,不僅是提供基本的照明,也是讓部落族人在顛沛流離的歷史變遷中,重新找回傳統的合作精神。」洛金.尤道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住在大同部落的阿布,曾經因為忘記將燭火熄滅而釀成火災,導致丈夫辛苦搭建的竹屋被燒毀,積蓄化為烏有,她的乾兒子洛金.尤道不忍心老人家在災難發生後,仍必須使用燭光照明,因此才萌生使用綠電的想法,找到台南社大合作。洛金.尤道認為這次的點燈計畫,不僅是提供基本的照明,也是讓部落族人在顛沛流離的歷史變遷中,重新找回傳統的合作精神。

 

日治時期的大同部落,日本人為了統治之便,將部落遷至花蓮吉安鄉福興村,但部分族人因不適應山下生活選擇遷回舊部落。

 

國民政府來台後,開始在清水山腳下伐木,同禮部落為必經之中途站,伐木業帶動當地發展,部落人口增加到約150人,還增設了國小和教堂。民國60年末期伐木業停止,75年成立太魯閣國家公園,920平方公里的土地面積頓時被劃定為國家公園,而同禮部落也無法倖免,族人生活空間及傳統生活方式受到種種法令限制,生活更加困窘。

 

環境法律人協會的陳采邑認為,這個計畫可以突顯許多議題,除了台電長期忽略部落的用電需求之外,也是要凸顯原住民長期以來被國家公園給霸凌,什麼都要以國家公園為主,原住民的權益反而被忽略和犧牲的現象,她認為國家公園應該要去思考部落的人權和保育該如何取得平衡。

 

「我們希望這次計畫是促進部落的合作,而非分裂。」她說。

 

她以八八風災的災後復原計畫為例,說道:「沒有資源都還好,資源一進來,對部落就會產生分裂,和不公平,所以這部分我們在操作時就會非常小心。」因此本次台南社大和環境法律人協會執行計畫時,第一件事就是徵得部落議會的同意,和部落一起參與計畫討論,最後和部落一同執行。從事前的太陽能材料搬運,到上山裝設的工作期間,族人間的分工合作,也讓部落族人透過一起做一件事情,找回原本的合作精神。

 

對於台電受到社會壓力後,有意處理大禮部落的用電,台南社大綠能講師林元笠表示,台電有充足的人力和資金,我們基本上是歡迎的,但是他們的規劃必須要經過部落議會的討論,並且考量到生態環境的維護,要以綠能為優先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公民電廠的可能性,自己發電自己用

 

民生用電應是基本人權,當台電訂定著15%的備用容量率目標值,每年多發電來維持系統供電的穩定,卻忽視了用電的公平性,讓同禮部落處在漫長的黑暗之中。此次,民間打破由大電廠牽線供電的舊思維,引入獨立型的太陽能光電系統,不僅讓大同部落「自己發電自己用」,也是電力多元性和區域型小型發電的最佳實踐!

 

台南社大綠能講師林元笠表示,區域型的小型發電廠,可以省去大電廠所造成的汙染,以及中間在輸配電時所造成的電力損耗,電廠的維護也比較簡單,比較能達成人民發電廠的目標。此外,電力的多元性也很重要,藉由太陽能、水力、風力、生質能等不同綠能的發展參與,讓區域型發電廠供應更高品質的電力,慢慢取代掉現有的化石能源和核能。

 

他也提到,因為大同部落當地的住屋各有不同的形式,從木屋、竹屋到鐵皮構架皆有,因此在事前的備料期讓他費盡心思,不過當完工時,看到族人見到燈亮時那種雀躍的表情,感到非常欣慰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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